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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生平,袁世凯的传奇一生

时间:2016-05-08 作者:wanquan 浏览:   手机版

创建民国

1911年10月10日清政府新军陆军第八镇兵变,引爆武昌起义,并成立以黎元洪为都督的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为取得交战的合法地位,各方反清势力主张组建中央临时政府。

北洋军是清政府唯一可以抵抗起义的力 量,令陆军大臣荫昌率军南下镇压起义,但荫昌没有驾驭北洋军的能力。

奕劻及内阁协理大臣那桐、徐世昌等人深感局势严重,一致主张起用袁世凯,英美等国公使也建议起用袁世凯,载沣见中外一致认为“非袁不能收拾局面”,只得于10月14日任袁世凯为湖广总督,派其南下压制起义,袁世凯一面奏请清政府停止进攻,一面表达善意,让刘承恩给黎元洪写信议和。

革命党人也认为袁世凯是能领导中国的政治领袖。在南方独立各省为组建中央临时政府召开的联合会中,1911年12月2日《汉口会议》确定“虚临时总统之席以待袁君反正来归”。

12月4日的《上海会议》根据《汉口会议》的精神,决定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以虚位待袁,同时决定大总统职权暂由大元帅行使,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遭到黎元洪等人反对。

《南京会议》改选黎元洪为大元帅,因其在武昌,不方便到南京工作,所以让黄兴代职。而黄兴力辞不就,组建中央临时政府陷入僵局。

12月18日,袁世凯和黎元洪派代表在上海就政体、清皇室善后、大总统的确立等问题展开讨论,南北达成共识,召开国民会议表决相关议题,根据当时的形势,袁世凯无疑将当选民国首任总统。

这样的结果是同盟会不愿接受的,12月29日,同盟会连夜赴南京召集代表开会,提出成立政府,并选出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孙中山致电袁世凯,解释原因称东南各省久缺统一机关,行动困难,总统之职只是暂时担任。12月29日,南方十七省临时代表选出孙文担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布民国成立,孙文就任。当时革命党节节败退,武汉三镇已被袁世凯北洋军攻下两镇。

1月16日,袁世凯回家路上,在东华门丁字街遭到同盟会京津分会组织的炸弹暗杀,炸死袁卫队长等十人,袁世凯幸免于难。

1月18日,孙中山以提出《五条要约》的方式向袁世凯摊牌,企图做实南京临时政府。经过反复修改又于1月22日以公诸报端的方式将幕后谈判全部曝光,势同最后通牒,这不但令袁世凯极其尴尬和不满,也让议和全权代表伍廷芳尽失颜面。

袁世凯以孙中山提出的条件与南北双方协商的内容不一致为由拒绝接受,袁世凯认为,如果清帝退位后各国不能及时承认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又不能统一中国,中国便成无政府状态,这样就无法维持秩序,对付外人。

如果孙中山一定坚持己见,他不得不作废先前谈妥之事。期间,孙中山向日本借款,以筹备战事,但未能成功。袁世凯同意同盟会多人进入总长之列,同盟会最终如愿以偿。

为了结束南北对立,1月25日,袁世凯及各北洋将领通电支持共和。2月12日,袁世凯逼清帝逊位,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下诏袁世凯组建中华民国,清朝对中国的统治宣告终止。

1912年2月15日,南京参议院正式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依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大大削减袁世凯的权力,但袁坚持于3月10日在北京就职中华民国大总统。

宋教仁案

1913年2月,依据临时约法,举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选举。国民党所得议席最多,按约法精神应由该党理事长宋教仁出任内阁总理。

3月20日,宋教仁却在上海遇刺身亡。革命党人认为袁世凯是事件的幕后黑手,袁世凯予以否认;当时之证据指向时任国务总理赵秉钧涉嫌教唆杀人,而宋案凶手武士英则是共进社成员,属国民党阵营。

宋教仁案成为历史之谜。1913年7月孙文组织了中华革命党,发动二次革命,武力讨伐袁世凯,遭到失败。二次革命开创了民国武力解决争端的先例,也开创了民国军阀混战的先例。

10月6日,国会选举袁世凯为第一任大总统,袁世凯随即于北京故宫太和殿就职。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中国国民党,并收缴国民党议员证书。

袁世凯根据警备司令官查获赣省起事(即二次革命组成部分)领导者李烈钧与国民党本部及国民党籍国会议员有密电来往勾结之实,为挽救国家之危亡,减轻国民之痛苦,遂发布《解散国民党通令》,并取消国民党籍议员的资格,在对国民党人的告诫中,袁世凯指出:

“……国民党之所谓党略,大率借改革政治之名,行攘夺权利之实。凡可以逞其野心者,虽灭国亡种,荼毒生灵,亦所不惜。其运动方法,或以利诱,或以威吓,或以诈取,务使同种之人,互相残害,而自为狡兔三窟之谋。其鼓吹之术,或以演词,或以报纸任意造谣,颠倒黑白。利用一般思想单简之青年,一入彀中,即为所卖,附和煽乱,至死不明。此等鬼蜮行为,即个人尚不能立身,遑论治国?”

国民党籍议员的资格取消后,国会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袁世凯派员组织中央政治会议作为临时替代机构,在召开的首次政治会议上,袁世凯指出内政紊乱是因部分人错误理解平等、自由和共和的内涵所致,还声明乱党人员失败后卷公款而逃,并谈及外交及司法独立问题。

1914年1月,袁世凯根据黎元洪等人及政治会议的意见,将国会解散。1914年3月31日,袁世凯颁布了民告官为特色的《平政院编制令》。

1914年5月,袁世凯公布《中华民国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1914年12月29日,公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十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十一条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以英日同盟(协约国)为理由,强行派兵接收德国(同盟国)在山东胶州湾的租界地,以及胶济铁路沿线地带,中国政府无力阻止。

孙中山为筹措资金而与日本人签订《中日合办汉冶萍借款案》,1915年2月2日,日本趁欧美各国无暇东顾之际,秘密向袁世凯提出了与借款案有相同点的《二十一条》之要求,并逼迫北洋政府承认日本取代德国在华的一切特权,进一步扩大日本在满洲及蒙古的权益,以及承诺聘用日本人为顾问。

日本的要求等同于将中国纳入成为其保护国。美国政府闻讯虽对日本提出抗议,但日方并没有收回其主要要求。

从1915年2月2日到5月7日,历时105天,袁世凯政府与日方谈判20多次。在谈判中中国代表对日本的要求多有抵制。

袁世凯政府采取各种办法拖延时间并向社会各界透漏日本之无理要求,以期国际社会干涉此案,并唤起国内民众舆论讨伐日本,国内民众反对《二十一条》的呼声日渐高涨,1915年4月26日,日本代表提出最后修正案,做出一些小让步。

5月1日中国方面提出修正案,仍坚持自己的立场,于是日本政府删削了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要求。

1915年5月6日,袁世凯在《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中称:“……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军械等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在我国不宜因此决裂,蹂躏全局。但应尽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权利。”

日本政府终于恼羞成怒于5月7日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午后六时前答复,否则将执行必要之手段。

此时的日本摆出大战一场的姿态,军舰在渤海一带游弋,山东、奉天兵力增加,关东戒严,日侨纷纷回国。

5月8日袁世凯召集政府要员开会,袁世凯认为日本已收回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各条款,已非亡国条件,为避免开战,所以接受日本条件。他说:

“……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尽了最大之力……如今日人最后通牒已将第五条撤回,凡侵主权及自居优越各条亦尽力修改,并正式声明将来胶州湾归还中国。在南满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警察法令及课税各条亦与中国人一律。因此,与初案相比已挽回许多……我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故权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后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之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希望‘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

在日本的胁迫下,袁世凯政府于1915年5月9日回应了日方的最后通牒,并且把5月9日定为中国国耻日,史称五九国耻。

此后,双方分别准备签约事宜,在条约文字内容上仍有不少折冲,最后于1915年5月25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13件换文,总称《中日民四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案比较,中国损失相较于原案已尽可能减小到最低程度。

近些年来一些新的资料表明,条约签订之前袁世凯政府还有另一重压力,当时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面递《二十一条》时曾说:“彼等(指中国革命党)与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关系,除非中国政府给予友谊证明,日本政府不能阻止此辈之扰乱中国”。

日置益的话让袁世凯感到了压力,袁世凯政府方面因此骂孙中山“将效法吴三桂,引外兵扰乱本国”。二次革命之后,孙文被通缉,逃亡至日本。

日本外务省档案馆至今存有一份孙文与日本签订的《中日盟约》。按照《中日盟约》,孙中山甚至承诺把满洲作为日本的特殊地区,承认日本拥有移民和开拓的优先权。

日本以《二十一条》逼迫袁世凯,袁世凯政府与日本周旋,拼命外交之时,流亡海外的黄兴等人都顾全大局,力主暂停反袁活动,一致对外。

在东亚地区因欧战爆发而陷入国际权力真空之际,面对日本一国独强的巨大压力,在极为不利的条件下,袁世凯竭力维护国家利益,北洋政府对于抵抗日方《二十一条》要求,实已尽最大之努力,并争回了其中最重要的条件,没有让日本把中国变成第二个印度。

袁世凯对《二十一条》的处理已使中国利益最大化,胡适称《二十一条》的谈判是弱国外交的胜利,胡适曾评价说:“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乃历来外交史所未见”。

弘扬宪法

袁世凯称帝,推行君主立宪制,帝号“洪宪”。学界不有新论指出,袁世凯改元“洪宪”,即弘扬宪法之意。

从颁布的“新皇室规范”中可以看出一些“新”内容,比如某些对于皇权的监督机制和法律:自亲王以下至于宗室,犯法治罪与庶民一律;亲王、郡王可以为海陆军官,但不得组织政党,并担任重要政府官员;永废太监制度;凡皇室亲属不得经营商业,与庶民争利,等等。

“袁世凯很清楚,过去的君主专制制度已经持续不下去了。他本人也曾是晚清立宪派的领袖人物,并在天津试点推行普选,产生议会。”袁世凯研究专家、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刘路生表示,袁世凯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制度建设构想,历史给他的时间太短了。民国初年纷争不已,让他忙于应付,根本来不及着力于此。

但刘路生同时又认为,以袁世凯的个性,他应该也不会愿意成为一位“虚君”。有人揣测,袁可能是想选择日本或德国式的君主制。

袁世凯的长子袁克定自幼起即随袁世凯去朝鲜及山东、直隶各地,并曾留学德国,对德国的强大和君主制印象十分深刻。

最后结局

1915年12月,在国会、高校、民众请愿团、筹安会和各省国民代表的推戴下,准备建立君主立宪制。

袁世凯多次揖让,最终接受皇帝之尊号,准备成立中华帝国,打算1916年为洪宪元年,行君主立宪政体,把总统府改为新华宫,并拟定《新皇室规范》,其中包括“亲王、郡王可以为海陆军官,但不得组织政党并担任重要政治官员;永废太监制度;永废宫女采选制度;永废各方进呈贡品制度;凡皇室亲属不得经营商业,与庶民争利。

”然而,12月25日,表面支持帝制的蔡锷和唐继在云南宣布起义,发动护国战争,讨伐袁世凯。贵州、广西相继响应,3月份袁世凯被迫宣布取消帝制,起用段祺瑞为国务卿兼陆军总长,企图依靠段团结北洋势力,压制南方起义力量,但起义各省没有停止军事行动。

5月下旬袁世凯忧愤成疾,1916年6月6日,袁世凯因尿毒症不治而亡,时年57岁。同年8月24日正式归葬于河南安阳市。

直至袁世凯对内宣布取消帝制帝号都未正式登基,年号洪宪仅在内部流传,对外仍称民国,故袁世凯还是民国大总统,滇军坚持要袁世凯下台。

段祺瑞则要求袁世凯交出行政权力和兵权,恢复责任内阁制,退位自保。冯国璋联络各省在1916年5月18日组织召开“南京会议”,但各省区将军代表谋略不一,会议无果而终。

在重大打击及交煎下,袁世凯于1916年6月6日病故。袁世凯谢世之日,他的书案上有他亲笔书写的一句话“为日本去一大敌,看中国再造共和”。尽管他在遗嘱中说“余之死骸勿付国葬,由袁家自行料理”,但是继任者黎元洪还是以“民国肇建,……(袁世凯)奠定大局,苦心擘画,昕夕勤劳,天不假年……所有丧葬典礼……务极优隆,用符国家崇德报功之至意”命国务院为袁世凯举行一场集古今中外皇庶官民新旧典章于一举的国葬。令各官署、军营、军舰、海关下半旗二十七日,6月28日出殡日全国下半旗一日,鸣炮108响,京师学校当日停课。

北洋政府根据其“葬吾洹上”的遗愿,委派河南巡按使田文烈赶赴河南安阳慎选堪舆,勘定吉壤,最终选定洹水北岸,工程持续近两年,由北洋政府拨款50馀万银元、徐世昌、段祺瑞、王世珍等8人募捐25万余银元建成,陵墓被称为“袁林”,占地近130亩。

袁世凯被后人指责较多的是他建立中华帝国称帝问题。当时倡导袁世凯君主立宪的有杨度、严复、刘师培、孙毓筠、李燮和、胡瑛等国家精英人物。

袁世凯打算建中华帝国,与杨度等君主立宪人士蛊惑及长子袁克定迷恋太子权位是分不开的,其中最严重的是袁克定伪造《顺天时报》,营造日本支持袁世凯称帝的氛围(此事被袁世凯次子袁克文和女儿袁叔桢无意中发现),袁世凯曾责袁克定“欺父误国”。

袁世凯死后,王士珍、张镇芳等打开金匮石屋,找出了袁世凯留下的继承者的提名,只见上面亲笔写着:黎元洪、段祺瑞、徐世昌,并没有自己的儿子袁克定。

(按照《大总统选举法》(袁世凯修改过后)的规定,前任总统所推荐的三人,将作为总统的候选人,从三人中选出一人为总统,名单写于嘉禾金简,藏于金匮石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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